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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工作必须严格法律责任
引用本文:江国华.消防工作必须严格法律责任[J].浙江消防,2004(1):24-26.
作者姓名:江国华
摘    要:常言道:水火无情。火灾给人们生命财产带来的危害是触目惊心的。有鉴于此,有识之士普遍认为,加强消防工作是不容置疑的。江泽民同志在上海任市长期间就曾有过一篇《责任重于泰山》的讲话。文中讲到“隐患险于明火,防范胜于救灾,责任重于泰山。”这篇讲话,可以说是新形势下加

关 键 词:消防工作  火灾  行政法  行政管理  消防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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