指导价调整≠调价成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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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吴刚,黄石.指导价调整≠调价成功[J].城市开发,2014(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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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吴刚 黄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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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北京市万思恒律师事务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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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正即使政府物价部门上调了物业管理费政府指导价,物业服务公司想要涨价,依法仍必须与业主协商一致,以确定具体的收费标准,而无权单方直接涨价定价,否则明显违法违规。据山东省滨州市媒体报道,春节过后该市不少小区的物业服务公司根据该市物价部门上调的政府指导价单方上调物业管理费。其中,某小区的物业服务公司在小区的楼宇门上张贴了《公示》:"自2014年第一季度开始,小区物业管理费用标准调整为每月0.55元/每平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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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物业服务公司 指导价 物业管理费 小区物业管理 协商一致 物业服务合同 费用标准 山东省滨州市 收费标准 物业服务收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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