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宅标准与规范的缺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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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张琴.住宅标准与规范的缺陷[J].时代建筑,2004(5):73-7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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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张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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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1]同济大学建筑城规学院博士研究生 [2]苏州建设集团规划建筑设计院院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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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2002年版和住宅设计规范GBS0096-1999(003年版)有两大特点:1,规范显示出大政府的强势作风事无巨细,大包大揽,并配套一系列相关的严厉的惩罚措施,其专制加细致使设计的主观能动性和灵活性几乎没有发挥余地。2,规范显示出全国各地区经济发展巨大不平衡的前提下从最落后地区水平出发制定政策的特点,不能适应快速发展的住宅产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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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住宅标准 住宅设计规范 缺陷 2002年版 工程建设标准 地区经济发展 强制性条文 主观能动性 惩罚措施 住宅产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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