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教学成果奖有关问题的探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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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陈亚琴,白薇.对教学成果奖有关问题的探讨[J].高等工程教育,1999,13(1):72-74,8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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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陈亚琴 白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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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太原理工大学教务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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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教学成果是教师和教育工作者教学实践经验的科学总结。四年一次的国家级教学成果评审工作是从一个方面反映学校教学研究与改革实力和水平的一次大检阅。尤其从1997年第三届国家级教学成果奖与前两届有了较大不同,首先这次教学成果奖励工作是在国务院颁布的《教学成果奖励条例》发布后的第一次评奖。其次是1996年经国务院批准,高校教学成果奖被作为国家级奖励正式确定下来,并与科技三大奖具有同等的地位和效力。这是我国高等教育教学工作中一项具有战略意义的重大决策。各省也纷纷出台了制定法规,将省级教学成果奖以政府名义颁奖,此项举措提高了教学成果的奖次,极大地调动了广大教师的积极性,推动高等教育教学与管理工作的改革与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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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教学成果奖 教师 高等教育 学校教学 高校教学 教育工作者 改革与发展 出台 国务院 省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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