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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镇低效用地的再开发风险及城中村改造——基于湖北X市“两改”调查
引用本文:刘锐.城镇低效用地的再开发风险及城中村改造——基于湖北X市“两改”调查[J].上海城市管理,2015(3):22-27.
作者姓名:刘锐
作者单位:四川大学公共管理学院行政管理系
摘    要:低效用地是否低效,取决于采取何种标准。仅从建设容量高低和土地产出率的角度界定低效用地是不完整的。低效用地再开发具有历史阶段性,对于中西部地区的城市来讲,集约节约利用土地是必要的,搞低效用地再开发却弊大于利。X市的低效用地再开发,造成资源浪费,存在市场风险,耗费行政资源,影响社会稳定。城市发展应该有"市长思维",不应该有"开发商思维"。政府应辩证理解土地利用与城市发展的关系,总揽全局、因地制宜、循序渐进地推动城市建设。

关 键 词:低效用地  再开发  民生诉求  中西部城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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