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水资源管理 完善论证制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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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刘衍美,解风云,鲍文英,张文波,苏挺.加强水资源管理 完善论证制度[J].山东水利,2005(2):40-4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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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刘衍美 解风云 鲍文英 张文波 苏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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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胶州市水利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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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九届全国人大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已于2002年10月1日正式实施,其突出的特点之一就是确定了水资源论证制度。在新《水法》的具体条文中,对于水资源的开发、利用、保护方面多次明确提出进行科学论证,这是贯彻落实中央治水方针、加强水资源宏观调控和合理配置的新举措,也是建立高效、透明、规范的取水许可审批的重要制度保障。1 实行水资源论证制度的必然性和迫切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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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全国人大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 《水法》 完善论 审议 取水许可 中央 论证制度 宏观调控 审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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