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官方网站   微博 | 高级检索  
     

五洲纵览
摘    要:<正>政策法规船舶环保新标准2016年实行2016年1月1日起,国际船舶氮氧化物排放的新标准将生效,以应对越来越严峻的气候环境。IMO海洋环境保护委员会(MEPC)在第65次大会上通过了《防止船舶污染国际公约》有关氮氧化物的修订草案,把排放控制区域(ECAs)有关实施氮氧化物排放控制技术章程第三层标准(TierⅢ)的时间定为2021年1月1日。但迫于各方压力,这一标准被提前到2016年1月1日生效。

本文献已被 CNKI 等数据库收录!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23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2626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