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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专业开设经济类课程刍议
引用本文:谭世贵.法学专业开设经济类课程刍议[J].现代法学,1993(5).
作者姓名:谭世贵
摘    要:<正> 我国从产品经济过渡到市场经济这一社会经济条件的深刻变化,已使法律等上层建筑的变革成为不可逆转之势。随之而来,为社会培养人才的法学专业(包括经济法专业、国际经济法专业、行政法专业等)亦不可能再墨守陈规。法学教育界目前正在探讨如何改革。以个人一孔之见,调整专业设置固然十分重要,但改革课程内容更应成为当务之急。法学专业的课程设置几十年一贯制已严重地妨碍着市场经济条件下法律人才的培养与造就,进行改革已显得十分必要与迫切。从现实需要出发,法学专业尤其应尽早开设必要的经济类课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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