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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论物权法的基本原则
引用本文:王轶.略论物权法的基本原则[J].中国司法,2007(5):26-28.
作者姓名:王轶
作者单位: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北京,100872
摘    要:物权法基本原则的含义和功能原则,即观察问题、处理问题的准绳。物权法的基本原则,即观察、处理物权法问题的准绳。它是民法基本原则在物权法中的具体体现,是物权法的本质和特征的集中体现,反映了市民社会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根本要求,表达了物权法的基本价值取向,是物权法中高度抽象的、最一般的行为规范和价值判断准则。物权法的基本原则是物权立法的准则。物权法的基本原则,蕴含着物权法调控社会生活所欲实现的目标,所欲达致的理想,集中体现了物权法区别于其他调整物权关系的法律的特征。它贯穿于整个物权立法,确定了物权立法的基本价值…

关 键 词:物权法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  民法基本原则  价值判断  观察问题  法的本质  根本要求  市民社会

Discussion of the Fundamental Principles of the Property Law
Wang Yi.Discussion of the Fundamental Principles of the Property Law[J].Justice of China,2007(5):26-28.
Authors:Wang Yi
Abstract:
Keyword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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