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国际海运立法对合同相对性原则的突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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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傅廷中.论国际海运立法对合同相对性原则的突破[J].清华法学,2012,8(1):107-12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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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傅廷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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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清华大学法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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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根据传统的合同相对性原则,合同的效力只能及于缔约方。然而,由于当代商事活动涉及的关系方众多,为了提高经济活动的运行效率,适度扩展合同的效力实属必要。近年来,以英美为主要代表的一些海运国家一直致力于探索突破合同相对性原则的路径,一些国际组织在此方面也进行了许多卓有成效的工作。2009年《鹿特丹规则》的通过,标志着这一目标在国际立法层面得到了实现。虽然目前还不能准确地预测《鹿特丹规则》能否生效以及何时生效,但规则中为突破合同相对性原则而确立的一些具有前瞻性和有价值的制度应该吸收到立法当中,以使我国的《海商法》适应时代的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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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国际海运立法 合同相对性 突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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