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民法法系和普通法法系的几个问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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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郭自力.论民法法系和普通法法系的几个问题[J].政法论坛,1999(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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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郭自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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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北京大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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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民法法系与普通法法系是世界上影响最大的两个法系,民法法系起源于古代罗马法,普通法法系是以英国法为基础的。民法法系基本的、起主要作用的法源是成文法典和其他制定法,而在普通法法系中,起主要作用的是判例法。民法法系有公法和私法之分,而普通法法系则没有这种划分,民法法系对实体法和程序法的划分很明确,普通法法系对这种划分则不很明确,但很注重程序。此外,两者在司法组织、诉讼程序上,也多有不同。民法法系注意法典的编纂,高度重视对法典总则的规定,普通法法系则不太重视法典总则的研究。两法系的发展虽然彼此渗透、取长补短,但更多的是呈现多样性的特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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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民法法系 普通法系 罗马法 衡平法 判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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