悖信援引时效抗辩权的法律规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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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杨巍.悖信援引时效抗辩权的法律规制[J].北方法学,2020(2):16-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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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杨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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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武汉大学法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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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义务人实施一定言行导致权利人合理信赖诉讼时效不会成为其行使权利的障碍,其后义务人援引时效抗辩权的,构成悖信援引行为。我国现行法框架下对于悖信援引行为的法律规制,难以通过起算、中断等规则予以解决,而应当适用诚实信用原则或禁止权利滥用原则限制此类援引行为。司法实务中适用诚实信用原则或禁止权利滥用原则处理时效援引争议的典型案例包括:义务人恶意躲避权利人、双方存在长期合作关系使权利人产生合理信赖、时效期间届满后双方进行某种形式的磋商等。对于司法实务中某些误用此二原则的裁判意见,应当尽量予以纠正和避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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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时效抗辩权 悖信援引行为 诚实信用 禁止权利滥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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