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官方网站   微博 | 高级检索  
     

撤销公证遗嘱 非公证声明书可代为行事
引用本文:张永旺.撤销公证遗嘱 非公证声明书可代为行事[J].中国公证,2009(6):20-21.
作者姓名:张永旺
作者单位:福建省福州市台江区公证处
摘    要:遗嘱是遗嘱人生前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按照法律规定的方式处分其个人财产或处理其他事务,并在其死亡时发生效力的单方法律行为.

关 键 词:公证员  公证遗嘱  撤销遗嘱  自书遗嘱  公证处  遗嘱公证  法律效力  声明  
本文献已被 CNKI 维普 万方数据 等数据库收录!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23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2626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