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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易程序修改:检察公诉工作如何应变
引用本文:徐建波,王军,王敏远,刘玫,曾庆云,张敬博,姚雯.简易程序修改:检察公诉工作如何应变[J].人民检察,2012(9):41-48.
作者姓名:徐建波  王军  王敏远  刘玫  曾庆云  张敬博  姚雯
作者单位:人民检察杂志社;最高人民检察院公诉厅;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中国政法大学;重庆市人民检察院公诉一处
摘    要:十一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于3月14日通过了《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决定》,新刑事诉讼法将于2013年1月1日起施行。新刑事诉讼法在证据制度、强制措施等多方面都有创新,其中关于简易程序的修改更是一大亮点,修改后的简易程序在关注诉讼公正与效率的同时,对检察资源的科学配置提出了新的要求。为进一步明确适用简易程序的工作方向,把握重点环节,切实做好适用简易程序公诉工作,本刊特邀请专家学者和实务界人士对检察机关贯彻实施新刑诉法中有关简易程序规定的相关问题进行探讨。

关 键 词:简易程序  检察机关  被告人认罪  新刑事诉讼法  新刑诉法  犯罪嫌疑人  案件事实  普通程序  公诉人  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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