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买卖合同效力疑难问题研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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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潘军锋.房屋买卖合同效力疑难问题研究[J].法律适用,2014(4):65-7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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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潘军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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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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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我国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对房屋买卖的当事人、标的、意思表示和合同形式都有强制性的要求,由此对合同效力产生影响。在主体方面表现为房地产开发企业的资质、房屋共有人、内部职工、享有优先购买权的人对合同效力有不同程度的影响;在标的方面表现为基于土地和房屋的不同性质而导致不同的效果;在意思表示上表现为名为房屋买卖实为其他法律关系。房地产领域强制性法律规范包括管理性规范和效力性规范,对于违反经济公序的行为可以认定为效力性强制性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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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房屋买卖合同 效力 强制性法律规范 经济公序 脱法行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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