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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买卖合同效力疑难问题研究
引用本文:潘军锋.房屋买卖合同效力疑难问题研究[J].法律适用,2014(4):65-72.
作者姓名:潘军锋
作者单位: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
摘    要:我国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对房屋买卖的当事人、标的、意思表示和合同形式都有强制性的要求,由此对合同效力产生影响。在主体方面表现为房地产开发企业的资质、房屋共有人、内部职工、享有优先购买权的人对合同效力有不同程度的影响;在标的方面表现为基于土地和房屋的不同性质而导致不同的效果;在意思表示上表现为名为房屋买卖实为其他法律关系。房地产领域强制性法律规范包括管理性规范和效力性规范,对于违反经济公序的行为可以认定为效力性强制性规范。

关 键 词:房屋买卖合同  效力  强制性法律规范  经济公序  脱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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