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经济联合体不都是法人——与刘凯湘同志商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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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董开军.企业经济联合体不都是法人——与刘凯湘同志商榷[J].政治与法律,1987(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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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董开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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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目前我国企业间的横向经济联合正在不同的形式、不同的层次上展开。因此关于企业经济联合体法律性质和地位的议论就成为具有现实意义的问题。刘凯湘同志在《企业经济联合体的法律性质》(载《政治与法律》一九八六年第二期,下称刘文)一文中对此进行了有益的探讨,尤其是对企业经济联合体的经济实体性作了较为深入的分析,笔者颇受启发,但对文中论及的企业经济联合体的权利主体资格问题,不敢苟同,特提出商榷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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