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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经济联合体的法律性质
引用本文:刘凯湘.企业经济联合体的法律性质[J].政治与法律,1986(2).
作者姓名:刘凯湘
摘    要:企业经济联合体是经济体制改革向纵深发展的必然产物,是具有旺盛生命力的经济实体。国内外的经验告诉我们,按照专业化协作和经济合理的原则,把在技术上、经济上有密切联系的单位组建成企业性的经济联合体,既可以发挥各个经济单位的优势,扬长避短,又可以沟通地区、部门之间的横向联系,同步配合,协调发展。因此,组建各种类型的企业经济联合体,并对之加以科学的管理,是我们当前所进行的城市经济体制改革的一项重要内容。怎样认识企业经济联合体的法律性质和地位,怎样处理好在联合中出现的各种问题,怎样更好地发挥经济联合的作用,就成了经济工作者和法律工作者都应重视的课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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