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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法律物权和事实物权的区分
引用本文:孙宪忠,常鹏翱.论法律物权和事实物权的区分[J].法学研究,2001(5):81-94.
作者姓名:孙宪忠  常鹏翱
作者单位: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研究员(孙宪忠),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民法学专业博士研究生(常鹏翱)
摘    要:在物权法中贯彻公示原则后 ,必然会有法律物权与事实物权的区分 ,这种区分是客观存在的 ;在不涉及第三人利益的情况下 ,法律以保护事实物权为基本出发点 ,保护的基本措施是异议抗辩登记和更正登记等 ;在发生第三人物权取得的情况下 ,立法和司法保护的基本出发点是法律物权。

关 键 词:物权变动  法律物权  事实物权  第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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