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资源所有权基础理论解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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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彭诚信,单平基.水资源所有权基础理论解析[J].金陵法律评论,2011(1):61-8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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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彭诚信 单平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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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1]上海交通大学凯原法学院 [2]吉林大学法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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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项目: | 清华大学法学院崔建远教授主持的国家社科基金重点项目“自然资源物权法律制度研究”(项目号:07AFX004)的阶段性成果;彭诚信教授主持的司法部国家法治与法学理论研究项目“我国民事立法体系化之研究”(项目号:09SFB3022)的阶段性研究成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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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水资源分配及利用的前提是水资源所有权的证成.当今绝大多数立法例都将水资源所有权与土地所有权相分离,作为独立的所有权客体归于国家、州或全民所有,而非私人所有.水资源负载价值的多重性使其与私人所有物不同,属于公共用物的范围.作为公共用物的水资源理应属于社会中的每一个成员共同所有,即全民所有.水资源全民所有与民法上的共有及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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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水资源所有权 公共用物 总有 全民所有 国家所有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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