宪法现象的结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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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浅井敦,李士成.宪法现象的结构[J].比较法研究,1987(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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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浅井敦 李士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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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教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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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正> (一)宪法学是以宪法现象为研究对象的学问。从历史唯物论出发,首先,任何宪法现象都是历史的存在。这一历史性意味着宪法现象与国家和法相同,是历史地发生,历史地变化,历史地消亡的特定社会现象;第二,任何宪法现象都有阶级性。这种阶级性意味着宪法现象与国家和法都是阶级社会中固有的现象;第三、任何宪法现象都是属于阶级社会上层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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