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我国司法鉴定的属性及功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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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鲁跃晗.浅谈我国司法鉴定的属性及功能[J].法制与社会,2011(26):137-13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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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鲁跃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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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中国政法大学证据科学研究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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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科学技术的发展能为现代社会纷繁复杂的纠纷提供新的解决手段。司法鉴定具有科学性与法律性两种本质属性。司法鉴定既具有法定的证据功能,又在证明作用中扮演着第三方力量的角色;在诉讼视域中,司法鉴定则具有补充人们认识能力的不足和保障人们诉权的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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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司法鉴定 科学属性 法律属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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