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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论物权法定原则
引用本文:龚士军,王俊.浅论物权法定原则[J].法制与社会,2007(2).
作者姓名:龚士军  王俊
摘    要:物权法定原则即是物权法定主义,它是大陆法国家物权法的基本原则之一。现代物权法的结构,也是建立在物权法定等几项基本原则之上。该原则使物权法具有某种程度上的刚性,此原则的刚性使其对物权法的确立有着不可磨灭的贡献,是对民法的财产领域私有自治的突破。但随着社会的发展,其出现了许多的不适应的症状,因而需要对其进行改良,对其刚性进行软化。

关 键 词:物权法定  交易安全  强行性  私法自治  软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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