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诊所式法律教育视野下法学本科毕业论文改革的新思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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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祝之舟.论诊所式法律教育视野下法学本科毕业论文改革的新思路[J].法制与社会,2015(1):216-21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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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祝之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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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内蒙古大学法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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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法学本科毕业论文应侧重实践性而不是学术性,重点考察学生对法律基础知识的实践能力。为了恢复其应然功能,必须实行法学本科毕业论文改革。法律诊所的实践性特征决定了该课程的结课作业可以作为法学本科毕业论文的重要形式。为此,应重视、规范并保障法律诊所课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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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法律诊所 毕业论文 改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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