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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论交通肇事未逃逸行为自首问题
引用本文:杨文智.浅论交通肇事未逃逸行为自首问题[J].法制与社会,2013(27).
作者姓名:杨文智
作者单位:陕西佳县人民检察院案件管理办公室
摘    要:重特大交通肇事案件频发,已成为影响社会稳定的一个潜在因素,对社会的危害性十分巨大,而车辆交通肇事又与人们的日常生活和生命财产安全息息相关,使这类犯罪成为社会广泛关注的热点和焦点问题.由于法院在这些同类案件的法律适用和判罚上也存在着很大不同,引起人们对司法机关处理类似案件的不满.另外,我国《刑法》和司法解释对交通肇事罪的相关规定存在诸多不完善之处,学界也对此争议颇多.鉴于此,文章选取交通肇事后肇事者未逃逸行为是否可以认定为自首作为切入点,来分析交通肇事未逃逸行为是否属于自首的问题.

关 键 词:交通肇事罪  自首  罪刑法定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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