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官方网站   微博 | 高级检索  
     

无意思联络的数人侵权认定与责任承担
引用本文:李友勇,孙树桐.无意思联络的数人侵权认定与责任承担[J].法制与社会,2010(20):58-59,67.
作者姓名:李友勇  孙树桐
作者单位:安徽震一律师事务所
摘    要:数人侵权行为依据行为人有无意思联络划分有意思联络的共同侵权和无意思联络的数人侵权。无意思联络的数人侵权造成同一损害,是否承担连带责任,关键要根据各行为人的行为与损害后果之间的因果关系来确定,如各行为人的行为足以造成全部损害且损害后果不可分,则行为人承担连带责任;如各行为人的行为只有结合一起才能造成同一损害,应当根据各行为人的过失与原因力的大小,责令各行为人承担相应责任或平均分担责任。

关 键 词:数人侵权  无意思联络数人侵权形态划分  责任构成  责任承担
本文献已被 CNKI 维普 万方数据 等数据库收录!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23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2626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