刍议民事检察监督制度存废——基于民事抗诉制度的视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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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覃怡.刍议民事检察监督制度存废——基于民事抗诉制度的视角[J].法制与社会,2008(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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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覃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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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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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检察机关以抗诉方式对民事诉讼实行法律监督是我国民事诉讼法设置的一项颇具中国特色的检察监督制度。它的建立对于维护司法的公平与正义起到了积极的作用。然而近年来我国理论界及实务界对此项制度的存废产生了激烈的争论,且明显的呈现出废除和加强的两派观点。2007年10月底通过的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决定,似乎是走"加强派"路线,引起了更加广泛的关注。本文通过对存废两派观点的回顾和梳理,以及对我国修改后的民事诉讼法的解读,试图围绕民事检察监督制度的完善表达出一些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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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民事检察监督 民事诉讼法 抗诉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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