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外预防职务犯罪立法扫描(四)——新加坡:严密立法 严格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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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许道敏.国外预防职务犯罪立法扫描(四)——新加坡:严密立法 严格执行[J].中国监察,2002(1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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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许道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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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最高人民检察院职务犯罪预防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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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新加坡国立大学政治系主任奎尔博士认为,新加坡反贪成功的经验,归结到一点便是:消除腐败的动因。新加坡有效克服腐败的一个重要因素是依法治贪,把严密的预防立法和严格的法律监督糅合为综合的反贪战略。历史上的新加坡曾是个腐败肆虐的国度。1950年警署署长埃文斯在一份报告中坦言,“公务员中的贪污问题十分普遍”。如当时爆发的40万新元鸦片款被骗案中,竟然警匪勾结,调查人员在办案中发现警察队伍中贪污问题非常严重。但是,涉嫌此案的部分高级警官并未受到起诉,有些甚至因证据不足未受到任何惩罚。直至1960年以后李光耀领导的人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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