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物权平等保护原则与所有权类型化之关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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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韩松.论物权平等保护原则与所有权类型化之关系[J].法商研究,2006(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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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韩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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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西北政法大学《法律科学》编辑部 研究员,陕西西安71006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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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项目: |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资助项目(2004AFX00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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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确立物权平等保护原则的意义在于确认所有权类型之间的平等。物权平等保护原则与所有权类型化规定在本质上是一致的。我国物权立法确立国家所有权、集体所有权、私人所有权平等地受法律保护,对国家所有权、集体所有权和私人所有权作出类型化规定,是由我国的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决定的,是有宪法依据的,是符合我国现阶段改革开放的社会实际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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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所有权类型 物权 平等保护原则 社会主义公有制 市场经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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