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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内强奸的“罪”与“罚”
引用本文:高维俭,罗江峰.婚内强奸的“罪”与“罚”[J].江西公安专科学校学报,2014(1):90-96.
作者姓名:高维俭  罗江峰
作者单位:[1]西南政法大学,重庆400711 [2]重庆市公安局北碚分局,重庆400031
摘    要:婚内强奸是否构成犯罪在理论上和司法实践中存在较大争议。婚内强奸行为具有社会危害性.侵犯妻子的性自主决定权,在本质上已构成犯罪,并且也应然入罪当受法律规制,但并非所有的婚内强奸都构成犯罪,只有特定的婚内强奸构成犯罪。婚内强奸如果符合强奸罪的犯罪构成,就应以强奸罪定罪,并轻于一般强奸罪量刑。婚内强奸程序上应设计为自诉罪,并严格其证据规则。

关 键 词:婚内强奸  特定  定罪  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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