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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保护部关于印发《全国生态脆弱区保护规划纲要》的通知 环发[2008]92号
摘    要:加强生态脆弱区保护是控制生态退化、恢复生态系统功能、改善生态环境质量和落实《全国生态功能区划》的具体措施,也是促进区域经济、社会和环境协调发展和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有效途径。依据国务院《全国生态环境保护纲要》和《关于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环境保护的决定》有关精神,我部编制了《全国生态脆弱区保护规划纲要》。现印发给你们,请参照执行。

关 键 词:生态环境保护  生态脆弱区  科学发展观  生态系统功能  生态功能区划  生态环境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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