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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新版兽药GMP过渡期内实施兽药委托生产的通知
引用本文:无.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新版兽药GMP过渡期内实施兽药委托生产的通知[J].河南畜牧兽医(综合版),2021(1):27-29.
作者姓名:
作者单位:农业农村部办公厅
摘    要:根据《兽药管理条例》规定,为积极推动《兽药生产质量管理规范(2020年修订)》(农业农村部令〔2020〕第3号,以下简称“新版兽药GMP”)的贯彻实施工作,鼓励支持兽药生产企业按照规定的时间节点完成升级改造,保障兽药供应稳定,维护养殖业生产安全,农业农村部决定在新版兽药GMP过渡期内实施兽药委托生产。经向兽药生产企业所在地省级畜牧兽医主管部门报告后,进行兽药GMP改造的兽药生产企业(以下简称“委托方”)在升级改造期间可委托其他具备相应生产条件的兽药生产企业(以下简称“受托方”)生产委托方已取得批准文号的兽药。现就兽药委托生产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关 键 词:兽药GMP  兽药生产企业  兽医主管部门  养殖业生产  受托方  委托方  积极推动  批准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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