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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售未经检疫的猪肉如何处罚?
引用本文:戈弋,杨良才,廖兴庆,张正伦.出售未经检疫的猪肉如何处罚?[J].中国牧业通讯,2003(11):35.
作者姓名:戈弋  杨良才  廖兴庆  张正伦
作者单位:四川省犍为县畜牧局,614400
摘    要:简要案情 四川省某县几位动物防疫监督员在执行公务时,发现该县某肉贩出售未经检疫的 3头猪肉,即以该肉贩违反<四川省 <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 >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的第十一条"经营依法应当检疫而未经检疫的动物产品"为由,按"办法"第三十四条的规定,引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以下简称"防疫法")第四十八条,处以罚款 3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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