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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域公共物品供给中的地方政府合作思考
引用本文:柳春慈.区域公共物品供给中的地方政府合作思考[J].湖南社会科学,2010(1):123-125.
作者姓名:柳春慈
作者单位:惠州学院政法系,广东惠州,516007
基金项目:惠州学院校立项目“地方政府实现善治目标的经济职能研究”(C507.0102)
摘    要:区域公共物品,是一种特殊意义上的公共物品,除了具有一般公共物品的基本特性——消费的非排他性和消费的非竞争性外,还存在如下自身特点:一是受益范围的限定性和溢出效应的明显性;二是需求的多样性和供给的复杂性;三是生产的规模性和消费的选择性。地方政府是推动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主要力量,在供给区域公共物品的过程中,承担着重要的责任。但是,限于经济人自身利益最大化的追求,地方政府很容易陷入供给区域公共物品的囚徒困境。因此,地方政府应该通过建立良好的信息沟通机制、确定合理的成本分摊机制和建立有效的制度约束机制,以实现合作供给区域公共物品的目标。

关 键 词:区域公共物品  地方政府  囚徒困境  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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