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族习惯法对西部生态环境保护的可能贡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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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韦志明.民族习惯法对西部生态环境保护的可能贡献[J].内蒙古社会科学,2007,28(6):96-1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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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韦志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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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广西玉林师范学院,政法系,广西,玉林,537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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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在进行西部大开发的同时,如何更好地保护西部地区的生态环境同样也是很重要的课题。很显然,法律的保护不能缺席。问题也恰恰就在这里,法律(国家法)能否有效并在多大程度上保护西部生态环境,现在看来仍然是个有待时间验证的问题。因此,在法律(国家法)"能力"有限或"作用"有限的前提下,寻找其他途径以辅佐国家法保护西部生态环境是可能的,也是必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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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西部大开发 国家法 民族习惯法 可能贡献 |
文章编号: | 1003-5281(2007)06-0096-06 |
修稿时间: | 2007年7月15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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