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哲学价值范畴的几种界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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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王玉樑.评哲学价值范畴的几种界定[J].社会科学研究,1999(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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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王玉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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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陕西省社会科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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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哲学价值范畴是价值哲学的基石。对价值的界定决定了整个价值哲学体系的性质与方向。我国价值哲学摒弃了西方学者把价值当作感情的产物或情感的表达、兴趣的对象、欲望的函项、主体的选择、先验的意义等观点,认为价值是客观的,而不是主观的,这是我国价值哲学的重要特点。但在理解什么是价值这一问题上,仍然存在着很大分歧。目前对价值的界定很多,主要有以下几种:一是用“意义”界定价值;二是用满足主体需要界定价值;三是用合目的性界定价值;四是用有用性界定价值;五是用人界定价值;六是用效应界定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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