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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将“阶级斗争实践”改为“社会交往实践”
引用本文:王孝哲.应将“阶级斗争实践”改为“社会交往实践”[J].齐鲁学刊,1982(3).
作者姓名:王孝哲
摘    要:<正> 众所周知,人类实践的基本形式有三种:一是处理社会与自然界关系的活动,即生产实践;二是为认识世界、改造世界而进行的探索性、准备性的活动,即科学实验;三是处理社会内部人与人关系的活动,过去长期简称为“阶级斗争实践”。我认为,把人类处理社会内部人与人关系的活动简称为“阶级斗争实践”,把阶级斗争说成是人类实践的一种基本形式,是不确切的,应改为“社会交往实践”。为什么不应把人类处理社会内部人与人关系的活动概括为“阶级斗争实践”呢?因为阶级斗争不是人类的一种基本的实践活动形式,不具有普遍性。第一,阶级斗争只存在于阶级社会之中,而阶级社会只是人类社会发展长途中的一个阶段,在过去的原始社会和将来的共产主义社会中都没有阶级,当然也就不存在阶级斗争;第二,在阶级社会中,虽然人们处理人与人关系的活动主要表现为阶级斗争,但并非一切社会关系都是阶级关系,除了阶级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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