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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评韩非的“法、术、势”——答孔繁同志
引用本文:袁伟时.再评韩非的“法、术、势”——答孔繁同志[J].学术研究,1980(1).
作者姓名:袁伟时
摘    要:拙作《试评韩非的“法、术、势”》①(以下简称《试评》)发表后,引起一些同志关注。这里仅就孔繁同志《关于韩非法治思想的评价问题》②一文提出的问题,谈谈我的看法。《试评》不同意流行多年的观点,论证了是商鞅不是韩非首先创建了“法、术、势”结合的理论;韩非的“法、术、势”理论没有“为封建的中央集权制度奠定政治思想的基础”。孔繁同志认为上述看法把韩非“一笔抹煞了”;还是“韩非建立了‘法、术、势’相结合的完备的法治理论”;认为《试评》“明显地歪曲了韩非法治思想的实质”,“将剥削阶级内部的所谓团结和统一夸大到不适当的程度”;说“秦始皇实践的就是韩非的法治学说”。这些论断都是值得讨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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