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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经济学的基本假设分析
引用本文:李胜兰,黄健梅.法律经济学的基本假设分析[J].广东社会科学,2008(2):190-195.
作者姓名:李胜兰  黄健梅
作者单位:1. 中山大学岭南学院,广州,510275
2. 中山大学法律经济学研究中心,广州,510275
摘    要:本文通过对众多法律经济学流派与理论进行深入分析,探讨法律经济学的基本假设。法律经济学批判性地继承了经济学的稀缺性和经济人假设。稀缺性是建立法学与经济学共同语境的核心所在。"修订版"经济人假设——制度重要性命题与"人是理性地追求自我利益最大化"的结合体,乃第二大基本假设,可按结合方式的不同将其划分为嵌入型与融合型经济人假设。

关 键 词:稀缺性  经济人  基本假设
文章编号:1000-114X(2008)02-019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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