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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区建设应正确处理八大关系——对目前深圳社区建设几对矛盾的思考
引用本文:深圳市社会科学院社会发展所课题组,谢志岿,钭哲元,杨立勋.社区建设应正确处理八大关系——对目前深圳社区建设几对矛盾的思考[J].南方论丛,2007(1).
作者姓名:深圳市社会科学院社会发展所课题组  谢志岿  钭哲元  杨立勋
摘    要:社区是社会的细胞。在传统的计划经济时期,社会个体都依附于一定的单位,个人的工作和生活都与所属单位息息相关,这种以单位为依托的单位体制在当时的社会管理中发挥了重要作用。随着经济、社会改革的深入,大量的社会个体从单位中脱离出来,成为没有单位归属的个体;同时,单位的社会职能也逐步剥离出来,实现了社会化。单位体制的解体,客观上要求一种新的社会体制能够承接过去由单位担负的部分职能,社区制就成为最佳的选择。二十世纪九十年代中期以来,国家即开始了建立社区体制的探索,并取得了巨大成功。深圳是市场经济体制改革最早的地区,市场化的程度也最高,适应经济体制改革带来的深刻社会变化,探索建立以社区为单位的新型社会管理体制,是深圳在完善社会管理体制方面的重大使命。脱胎于传统社会体制的社区制,在经济基础、社会结构、制度背景、运行模式等方面都与西方的社区制存在明显区别。本研究即试图对目前社区制实践过程中存在的矛盾和问题做一总结和梳理,并提出一些理论上的思考。

关 键 词:社区建设  正确处理  八大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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