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代科场管理研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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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方芳,龚延明.宋代科场管理研究[J].浙江学刊,2015(1):46-5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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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方芳 龚延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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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1. 北京大学儒学研究中心 北京 100871 2. 浙江大学宋学研究中心 杭州 31002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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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宋代科举进入完善阶段,确立了三年一次的三级考试。录取人数大大超过唐代一榜几十人的规模,一跃而为一榜录取数百人至有上千人的规模。宋代科举取士,成了选拔宋代官员的主渠道。由于科举利害至大,竞争的激烈,随之而来,科举弊病丛生,试官与登科人结成"座主"、"门生",拉帮结派;试官与考生相勾结作弊。考场考生作弊更是五花八门。为了维护科举考试的公正性、公平性,宋代逐步建立起一套较为严格的科场管理制度。如禁止及第举人称呼知举官、试官"座主"、"恩门";实行知举官、试官锁院制;试卷实行糊名制、誊录制;禁止考试官、监官收受举子财物,或主动向举子索贿;禁止举人挟书、传条子、口授、请人代笔等舞弊行为;设别头试,以回避考试官亲嫌,等等。强有力地遏制了科举考试中的腐败行为。其中一些管理制度,如试官锁院制,试卷实行糊名制、誊录制,禁止考试官与亲嫌回避制等等,为明、清所继承,并对当代考试制度具有借鉴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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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宋代 科举制度 科场管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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