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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度设计与行为选择——未入额司法官转公职律师制度研究
作者单位:;1.西南政法大学法学院;2.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研究室
摘    要:当下新一轮的司改要求实行不超过39%比例的员额制,员额制必然意味着部分现任司法官不能进入员额。这部分未进入员额的司法官并非不优秀,相反是具有各种各样的主客观原因。未进入员额的司法官如果既对于过渡期不甚满意,又对于新设司法官种类不可期待,更对于转任司法辅助人员或者司法行政人员没有兴趣,那么剩下的可能的道路就是离开司法机关。为避免司法官陡然集体离职对于司法工作造成的冲击,应该设置司法官转公职律师制度,以保持未入员额的年迈司法官的工作热情,激发未入员额的年轻司法官的工作干劲,延续司法机关对法学院毕业生的吸引力。

关 键 词:司改  员额制  司法官  公职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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