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汉初黄老学派法律思想的解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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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曹帅.对汉初黄老学派法律思想的解读[J].咸宁学院学报,2012,32(2):21-2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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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曹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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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西安政治学院,陕西西安,71006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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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黄老之学是道家思想发展中的一个重要流派。汉初黄老学派融合吸收了诸子百家学说,尤其是法家的法治思想和儒家的德治思想,形成了一个成熟系统的法律思想体系,主张无为而治,轻徭薄赋,实行法治,简法轻刑,文武并用,德刑相济。汉初黄老学派法律思想对于当时的社会法制建设产生了深远影响,为两汉法律思想的形成和发展奠定了必要的基础,为中国封建法律指导思想由法到儒的转变起到了过渡性的桥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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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汉初黄老学派 无为而治 简法轻刑 德行相济 法制建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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