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低生育水平与出生性别比偏高的后果
引用本文:邓国胜.低生育水平与出生性别比偏高的后果[J].科技导报(北京),2001,19(13):62-64.
作者姓名:邓国胜
作者单位:清华大学21世纪发展研究院,北京100084
摘    要: 一、问题的提出 自70年代实行计划生育政策以来,我国生育率出现了急速且持续的下降,人口控制取得了显著成效。然而,任何收益都有代价,在我国实现低生育的同时,也出现了出生性别比偏高等一系列问题。 经验数据表明,出生性别比的正常范围一般在103~107。而自80年代,尤其是80年代中期以来,我国的出生性别比出现了偏高且持续上升的趋势。1980年我国的出生性别比为 107.4, 1985年上升为 111.4, 1990年达到 114. 73, 1995年更高达117. 4。因此,海内外对我国出生性别比偏高可能引起的婚姻后果表示了广泛的关注与担忧。甚至以此作为中国应放松与调整计划生育政策的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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