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 序言生物体内之各器官及组织,决非单独个别存在,而係调和统一发挥浑然一体之生命现象。即就植物而言,种子受水分温热而发芽,幼芽沐陽光而欣欣生长,终至開花结实,育於暗室之幼苗,必竭求获得日光,以示所谓向光性,水平放置之幼根,则必曲向下方,以示所谓向地性。反之,水平放置之幼莖则必向上屈曲,以示所谓背地性。如此之適应自然之作用,寧非造物之奇。十九世纪初,生物学者相率注意此事,Darwin,Fitting,Boysen-Jensen,Went.等先哲,孜孜研究之结果,羣认为植物体内,必具有一种特殊物质,主宰生命之神秘机能,此即植物荷尔蒙观念之由来。植物荷尔蒙与普通之榮养物质不同,並非构成植物体之材料,不过以极微量之存在,对植物之生理作用,发生极重大之刺激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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