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冶市的计划生育"四项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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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肖自学,李权林,陈军.大冶市的计划生育"四项工程"[J].南京人口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02,18(4):64-6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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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肖自学 李权林 陈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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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湖北省计划生育委员会 430071
(肖自学,李权林),湖北省计划生育委员会 430071(陈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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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1999年以来,根据国家计生委主任张维庆同志的批示,大冶市将建设出生人口素质、生殖保健、少生快富、安居保障四项工程作为人口与计划生育综合改革的突破口,初步探索出一条符合本地实际、代表群众利益的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发展新路。一、全面实施出生人口素质工程一是依靠法律服务。市民政部门按照《婚姻法》和《婚姻登记管理条例》的要求,严把婚姻登记关和婚前检查关,杜绝近亲结婚和早婚、早育。全市非农业人口婚检率达100%,农业人口婚检率达到95%以上。近亲者、未到法定婚龄者和患有医学上禁止结婚疾病者,近几年来无一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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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大冶市 计划生育 “四顶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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