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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播电视应与新闻平行立法
作者姓名:伊勤 文非
作者单位:江苏省广播电视新闻研究所!210002
摘    要:1 广播电视法的内涵广播电视法就是关于广播电视活动的法律规范。它应是经国家制定并保证其施行的广播电视行为规则(规范)的总称。广播电影电视总局作为国务院的广播电影电视主管部门,在制定本部门规章的同时,还肩负着应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颁布的广播电视法和应由国务院颁布的广播电视行政法规的草拟任务。广播电视法同民法、刑法等一样,是法律效力仅次于宪法的基本法。它规定广播电视在国家政治、文化生活中的地位,广播电视工具的门类及其法律规定,国家发展广播电视的目的、基本方针,广播电视的管理体制、财政来源、发展国际合作…

关 键 词:广播电视 立法 新闻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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