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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同价格背景下肉鸡产业链主体利益优化研究
引用本文:欧阳儒彬,辛翔飞,崔姹,付艳芳,王济民.不同价格背景下肉鸡产业链主体利益优化研究[J].中国农业资源与区划,2019,40(8):20-28.
作者姓名:欧阳儒彬  辛翔飞  崔姹  付艳芳  王济民
作者单位:中国农业科学院农业经济与发展研究所,北京100081;农业农村部发展规划司,北京100125,中国农业科学院农业经济与发展研究所,北京100081,河北农业大学经济贸易学院,保定071000,河北省畜牧总站,石家庄050011,中国农业科学院农业经济与发展研究所,北京100081
基金项目:中国农业科学院科技创新工程 (编号:ASTIP IAED 2019 01)、现代农业产业技术体系建设专项资金(编号:CARS 41)
摘    要:目的]为全面分析肉鸡产业链各主体利益分配情况。方法]文章以肉鸡主产区山东、河南、河北等省为例,对肉鸡出栏价格处于不同变化趋势下的产业链环节主体成本收益情况进行对比分析,并利用Shapley值测算产业链各主体最佳利益分配值。结果](1)价格高峰与低谷期肉鸡产业链各环节主体利益分配格局差别较大,研究农产品产业链利益分配时需将农产品价格周期纳入研究范围。(2)各主体合作加强合作可实现利益分配的合理化及增加链条总收益。价格低谷期产业链环节主体种鸡场、养殖户、屠宰加工企业、零售商利益分配值与最佳利益分配比例为10.49:(-0.45):44.42:45.54调整为13.96:18.51:31.33:36.20,合作后肉鸡产业链增值比合作前高1.68元/只。现实利益分配情况与夏普利值测算的最佳分配方案存在一定差距。(3)一体化模式、公司+农户模式下肉鸡产业链各环节由于合同或契约的存在,各主体之间在生产管理、要素供应等方面协作更加紧密,抗市场风险能力相对较强,利益分配格局相对合理。结论]提出加强肉鸡产业链各环节主体间相互合作、建立公司与农户更加紧密的利益联结机制、做强做大肉鸡行业协会促进肉鸡产业健康发展等建议。

关 键 词:肉鸡产业链利益分配Shapley值经营模式
收稿时间:2018/12/13 0:00:00

STUDY ON THE OPTIMIZATION OF MAIN INTERESTS IN BROILER INDUSTRY CHAIN UNDER DIFFERENT PRICE BACKGROUNDS
Ouyang Rubin,Xin Xiangfei,Cui Ch,Fu Yanfang and Wang Jimin.STUDY ON THE OPTIMIZATION OF MAIN INTERESTS IN BROILER INDUSTRY CHAIN UNDER DIFFERENT PRICE BACKGROUNDS[J].Journal of China Agricultural Resources and Regional Planning,2019,40(8):20-28.
Authors:Ouyang Rubin  Xin Xiangfei  Cui Ch  Fu Yanfang and Wang Jimin
Abstract:
Keyword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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