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论期刊编辑出版工作中的著作权保护 |
| |
引用本文: | 金铁成.试论期刊编辑出版工作中的著作权保护[J].科技与出版,2004(4):23-24. |
| |
作者姓名: | 金铁成 |
| |
作者单位: | <郑州工程学院学报>编辑部 |
| |
基金项目: | 中国高等学校自然科学学报研究会基金资助课题 |
| |
摘 要: | 期刊作为信息传播的载体,也肩负着著作权保护的双重职能。一方面,期刊必须尊重和维护作者的著作权;另一方面,期刊也要依法保护自身的合法权益。那么,在实际工作中,期刊编辑人员如何正确地做到这两方面呢?对此,笔者想谈谈自己的粗浅认识,以求教于同仁。 一、正确区分期刊作者和期刊自身的著作权 期刊作者对其作品享有著作权,对于这一点大家应毫无争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以下简称《著作权法》)第十条的规定,期刊作者应享有发表权、署名权、修改权、保护作品完整权、复制权、发行权、信息网络传播权等17项权利。《著作权…
|
本文献已被 CNKI 万方数据 等数据库收录!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