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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J 50045-95)若干条文的探讨
引用本文:丁再励,余超.对《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J 50045-95)若干条文的探讨[J].给水排水,2007,33(Z2).
作者姓名:丁再励  余超
作者单位:1. 中国建筑标准设计研究院,北京,100044
2. 中国建筑设计研究院,北京,100044
摘    要:着重对新修编的《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J 50045—95)若干条文进行探讨,指出充实水柱长度只要能满足灭火要求即可,不必随建筑总高度变化而变化;应加强消防卷盘的使用,消火栓箱的龙带可以不设,箱体可望缩小,栓口高度亦不必限在1.1m处,使消火栓的设置灵活性增加;由于增压设施的作用不大,应允许不设,若必须设置其流量及气压罐调节容积应以1 L/s和150 L为宜。

关 键 词:充实水柱长度  高位水箱  消防卷盘  增压设施  气压罐调节容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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