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善我国行政赔偿制度的几点思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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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邓志宏.完善我国行政赔偿制度的几点思考[J].法制与社会,2008(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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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邓志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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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哈尔滨工程大学人文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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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我国行政赔偿制度亟需改进。根据损害范围与赔偿范围相一致的原则,应当扩大行政赔偿的范围,将抽象行政行为与行政不作为纳入行政赔偿的范围。在行政赔偿程序方面,应当废除赔偿义务机关的确认程序,将必须的先行处理程序改为受害人可以选择的程序,建议在法院设立专门的国家赔偿审判机构,通过诉讼程序来审理和判决国家赔偿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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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行政赔偿制度 赔偿范围 赔偿程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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